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本科生奖优】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稿人:dwkj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5日 点击数:

2024届毕业班、班主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有“三农”情怀、有健全人格、有社会责任感、有创新精神的知农爱农新型人才,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办法》,学院决定在2024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满足表彰奖励基本条件:(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1)获得过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2)累计获得2项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4)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特别嘉奖。

注: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指的是以省级及以上行政主体单位为名,颁发或授予的相关奖项及称号,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竞赛奖励相关认定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

本年度,学院共有31个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9个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

二、省优大评选条件

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人选从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产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三)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四)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六)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评选认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评选认定程序: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自愿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学院审核,并择优推荐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公示→报学校审核。

(二)时间安排:

1. 10月16日-19日: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向小班申请,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推荐人选(人数不限),个人电子证明材料请放入文件夹(“学号+姓名”命名)发送给班长(注意将材料名称重命名),并以小班为单位提交《动科院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汇总表》(附件1),和证明材料一起打包发至学风办邮箱dkyxuefengban@163.com。

2. 10月20日-24日,学院对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召开评审会,综合考察评审并公示。

3. 10月24日-25日,拟获评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本人登录学工系统申报(获得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拟评资格的同学亦须同时申请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学院审核后提交至学生处审核。

4.10月26日-28日,拟获评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提交纸质版《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至学院7-1005办公室,相应电子版须发送至学风办邮箱dkyxuefengban@163.com

四、规范材料填报

各申请同学应对自己申请材料高度负责,加强材料文字、格式和事迹材料的撰写规范性、自述真实性。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86290077

咨询地点:七教1005办公室(10楼)

华人策略中心论坛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