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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预选赛的通知
作者: 审稿人:dwkj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4日 点击数:

全院同学:

根据第九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相关要求,现将我院选拔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以及毕业五年以内的毕业生(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生)均可参赛。

二、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3~15人以内(含团队负责人),须为实际参与项目的核心成员;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只能在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中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备。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参加本届大赛;已获往届大赛省级金奖的项目不参加校赛和省赛,直接参加全省国赛资格赛;已获往届大赛省级银奖的项目不参加校赛,直接参加学校大赛训练营和省赛资格争夺赛。

(三)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人情况、股权结构等材料。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以上的参赛项目,在全国总决赛时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五)参赛项目须有前期工作积累,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或商业应用前景,如: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大赛设置三个赛道: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各赛道具体评审规则见附件1。

五、赛程安排

1. 请有意参加院内预选赛的项目负责人在12月5日之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项目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3,包括商业计划书(大小<30M),含营业执照、专利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网评ppt(大小<20M))发送至邮箱:3298152994@qq.com(邮件命名为:第九届“互联网+”+项目名称)。

2.历届省赛银奖且有新进展的项目可直接参加校赛训练营和省赛资格争夺(不占学院指标),请满足这类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4,上交至邮箱:3298152994@qq.com,邮件命名为【第九届互联网免推+项目名称】。

3. 参赛团队在报名系统开放后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1.报名参赛团队2019级可在第二课堂成绩单创新创业版块加1分,2020、2021、2022级可在第二课堂成绩单智育——创新创业版块加0.5分基础分。院级立项2分,校级立项3分(团队不重复加分,按最高级加),获奖团队加分参照第二课堂成绩单标准另算。

2.校团委将参照《学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国赛、省赛获奖团队学生颁发证书和奖金。

3.学院参照《华人策略中心论坛创新创业奖励办法》给予项目经费支持,并对获奖项目进行奖励。

七、注意事项

1.本届“互联网+”具体文件和参赛要求详见附件。

2.答辩时间暂定,若后续赛事安排有变动将在群内通知,请各位有意参加大赛的同学加入动科院创业大赛交流群:795912312。

3.问询电话:028-86290077,地点7-1005.

华人策略中心论坛

2022年11月4日